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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山县法院 | 有心偿还却无力 温情执行促和解

“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。”近日,光山县法院成功和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通过温情执行,为双方当事人寻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路径,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
基本案情

2021年,被告甲某(化名)多次在原告乙公司(化名)购买酱油、蚝油等调料。2022年,经双方结算后,甲某向乙公司出具了欠条。随后甲某分批次偿还了部分货款,但仍有10万余元未付,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,将甲某诉至法院。

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甲某及时清偿全部货款。

执行过程

判决生效后,甲某却未按时还款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

“法官,我也想要尽快偿还这笔货款,但现在生意不好、经济困难,还有孩子需要抚养,实在无力偿还。”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甲某,甲某在电话中展现出想要还钱的诚恳,也解释了未还款的原因。

为核实甲某所说情况,执行法官驱车前往信阳,实地进行调查,发现甲某家中孩子尚且年幼,名下账户也无余额,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债务。随后,执行法官去到乙公司,与其负责人详细沟通,讲明甲某的实际困难,其有心偿还却无力一次性付清;分析甲某的偿还能力,甲某已经结清了部分欠款,给其一定的周转时间,更有可能实际拿回所有款项。在乙公司同意后,执行法官又及时督促甲某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,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,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又为困境中的被执行人纾解了燃眉之急。

下一步,光山县法院将继续践行“善意文明执行”理念,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,在维护司法权威、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,以实际行动助力诚信社会建设,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。


编辑:赵佳欣

责编:马宁

审核:姚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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